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梦 师大情”第十届教职工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迎接校庆60周年,经校工会研究决定,联合校教工摄影协会开展“中国梦 师大情”第十届教职工摄影展评活动,现将本次摄影展评活动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本次摄影展评活动征稿内容以反映我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以及祖国大好河山,我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及校园风光的摄影作品为主,也吸收一定数量的海外风光、人文的摄影作品。本届影展题材和体裁不限。
 
二、征稿对象
上海师大在编的教职工(含劳务派遣的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
 
三、征稿日期
即日起征,截至2013年9月10日。
 
四、征稿细则
1.投搞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不得超过6张,并按顺序粘接。照片一律为光面5×7英寸,不需装裱。邮寄作品同时,须附送参展作品光盘(电子数据文件,每张作品数据文件量长边不少于1024像素(JPEC格式):不收底片;参展作品和光盘一律不予退稿。
2.每幅作品请在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简要说明(拍摄地点、日期、创意等),并注明纪实类或创意类;
3.有作品入围的作者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数码文件大小不低于2M),作品不符要求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本次影展分纪实类和创意两类。纪实类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对色阶、锐度、色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减去等技术处理);创意类无上述限制,但创作素材需原创。
5.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
6.参展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或发表参展作品,使用获奖作品时不再另付稿酬。
8.投稿参展者均视同承认本启事声明。
请各部门工会广泛动员教职工参与,并于9月10日前将摄影作品送交香樟苑三楼工会办公室。
 
        上海师大工会
        上海师大教工摄影协会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