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8日,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9日(星期五)开始正常上班、上课。10月10日(星期六)补上星期三的课,10月11日(周日)补上星期四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