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2018年美术学院大类招生绘画、设计类专业分流方案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专业流动的规定,依据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美术学院制定2018年绘画、设计类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1. 分流对象

按大类招生录取的2018级绘画、设计类专业新生。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

参加专业(方向)分流。

二、分流依据

1.学生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方向)分流志愿。绘画专业分为油画、版画两个方向;设计大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绘画专业学生可以填报本专业的两个方向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设计类学生可以填报设计大类的三个专业作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

2.专业加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加试(加试时间180分钟),根据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3.专业发展要求

学院根据发展定位以及当年专业大类中各方向的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习要求的实际情况,预计招收绘画(油画)方向学生15名,绘画(版画)方向学生15名,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26名,环境设计专业学生26名,产品设计专业学生26名

三、分流时间与流程

1.填写志愿

2018108日前学生根据分流条件填报学院《分流志愿表》,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2.排序与录取

2018112日前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和专业加试表现进行汇总、排序,依据学生专业加试成绩排名依次挑选,直至选满分流专业(方向)的计划额定人数。

3.名单公示

专业分流的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

4.学校审核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交教务处审核批准。

该方案解释权在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