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生专业流动方案

为更好地搭建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平台,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我校在现行的学分制模式下继续在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现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2023)》之《上海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转专业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周朝晖

副组长:赵志勇

成员:王剑锋、李储会、佘松、何振浩、吴嘉琪、陈新业、高紫薇、沈华。

二、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1.转专业对象

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2023级学生。

2.转专业范围

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特殊招生形式对应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就读于中外合作专业的一年级学生,仅限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转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注意: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两个本科专业为大类分流专业,在此次专业流动中两个专业不能互相流动。

三、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原则上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第一学期所学专业课程总分排名在原专业(方向)的前40%之内。

四、工作进度

48-412日:教务处公布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公布各自工作细则及计划。

48-426日:学院开展线上咨询(美术学院选课咨询QQ群:871086374,进群密码64322000),教务处同步安排线上政策咨询。

415-426日: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本次报名工作在教务系统内完成,不需要线下递交报名表和成绩单

429-53日:学院在教务系统内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并上报教务处。

56-510日:教务处公布考核学生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513-524日:各专业根据转专业报名情况,准备考核试题;学生复习准备。

527-67日:转专业考核529日周三13:00-16:00笔试;530日周四12:00面试)

610-614日:学院评价并公布考核合格名单(拟接收名单,可有替补)。

617-621日:学生、学院双向选择(意愿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学院公示名单。

624-628日:教务处公布及公示录取名单;学籍异动生效;培养方案绑定;学生退补选准备。

71-75日:学生进行下一学期课程的网上退补选工作。

五、流动名额

根据目前美术学院2023级各专业学生人数,确定此次各专业计划招收人数如下:

专业

计划招收人数

雕塑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中国画(师范)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绘画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美术学(师范)

2(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视觉传达设计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环境设计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书法学(师范)

0

总计

7

六、特别说明

1.凡被学院拟录取的学生必须且仅能确认1个最终志愿,录取阶段结束后不得再次调整。(注:网上可查询两个志愿拟录取情况)

2.被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下一学期课程的退补选工作。

3.被录取的学生若无法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开学一周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转回原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开学第四周前办理课程的退补选工作(选课若遇问题,可向开课学院教务员咨询)。

4.被录取的学生进入新专业后,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若原专业修完的相关课程符合《课程替代管理办法(实施稿)》规则,可申请做课程替代,以抵充新专业培养方案一年级的相关课程。若被录取学生符合《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中免修或免听要求,补修新专业一年级课程时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免修或免听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参照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学习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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