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2017年美术学院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据学校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关于《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精神,对2017年度美术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美术学院所有在编在岗和人才派遣人员。其中: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由外单位进入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3、涉及本校内部单位和岗位调动的人员,参考上述第2条执行;

4、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5、本人提出调动,已经学校领导批准,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可以不参加考核;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或确定等次,由所在单位确定;

7、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外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回国后,派出部门可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确认其考核等次;

  1. 国内进修学习人员脱产超过半年的,参考上述第7条执行。

二、考核办法

  1. 以各系列岗位职责为考核基础,按岗位系列进行分类、分级考核。

2.教学科研岗考核按《美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美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期科研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科研成果计算周期为20151116日至20171115日,上个考核周期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本次考核中使用。)。

3.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参照《上海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标准》(试行)进行。

4.原校聘岗位的学科建设考核不再单独进行。

5学生辅导员的考核,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

6. 处级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等次

1.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考核为优的基本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品德、教学、科研单项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考核为优。

2)行政管理岗位:品德、廉政建设、岗位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岗位工作考核为优。

3.分组考核,考核为优的比例不能超过本组考核人员10%

4.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师德不合格的,其最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5.当年受党纪与政纪处分的,其考核等次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时间节点安排


节点

工作内容

负责人

备注

1121

维护考核信息

宋宇文

考核对象确认

1122

布置考核工作

陆伟

网上提交+科研佐证材料+网上反馈

1122-123

个人网上提交考核表

教职工

登录、输入、提交

教学成果获奖填报

教职工

佐证材料交沈亦楠审核

科研成果填报

教职工

科研管理系统

124-9

品德考核

周建平

评分

教学考核

赵志勇

核对、评分

科研考核

周朝晖

核对、评分

管理考核

陆伟

管理岗位评分

129

学院年度等第评判

周建平

院内公示评优名单

1210

个人反馈

教职工

教职工确认考核结果

1211

明细表、汇总表交人事处

汇总

宋宇文


五、考核与津贴发放

学校年终一次性奖金: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予发放。

六、考核途径

美术学院所有教职工均从校园门户登陆系统,非教学科研人员直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学科研型人员先填报科研成果再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请按照附件说明,文科请从社科管理系统进入,填报个人的科研成果,作为学院综合考核结论的依据之一。完成后再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七、组织与分组

1、组织领导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长:周建平

 员:周朝晖、陆伟、赵振清、赵志勇、金钧

2、考核分组

分组安排

行政

推优名额1

实际11

西画、美术教育教研室

推优名额2

实际25

国画、书法教研室

推优名额1

实际11

版画、雕塑、史论教研室

推优名额1

实际13

视传、环艺、产品教研室

推优名额3

实际29

美术学院

20171122


考核系统操作说明.doc

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指南.ppt

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填写流程和注意事项.docx

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填写流程和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