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杨德广教授捐赠,我校特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杨德广砺志奖学金”,以表彰品学兼优、教学技能表现杰出、立志投身基础教育的应届毕业学生。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参选人基本条件
参选人须为上海师范大学在籍师范类专业本科四年级学生,申报时累计绩点不低于2.7,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并同时具备以下核心素养与条件:
(一)以“德”铸魂:坚定的理想信仰和教育情怀。
核心要求:坚定“爱党、爱国、爱教”。具体表现:深刻理解“立德树人”使命,在校期间严守学术规范与行为准则;在教育实习或公益支教中,展现出关爱学生、以身作则的职业操守。
(二)以“艺”润心:一专多能、文体见长。
核心要求:追求“教学之艺”与“文体之长”的深度融合,具备“转识成智”的职业潜质。具体表现:学科功底扎实,能运用探究式手段设计生动教案,在师范生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表现优异。在音、体、美等方面至少具备一项显著特长,能在实习或校园活动中,利用特长辅助学科教学、活跃班级氛围或组织社团活动,展现卓越的综合感染力。
(三)以“语”通智:表达卓越,双语储备。
核心要求:具备优秀的教育语言表达能力,满足未来教育国际化与跨学科需求。具体表现:普通话标准流利,能逻辑清晰地传递学科知识;外语能力突出,达到双语教学的储备标准(原则上需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能在教学设计中展现开阔的国际视野。
(四)以“技”赋能:数字素养,创新实践。
核心要求:紧跟教育数字化趋势,熟练掌握数字化教学工具与资源开发技能。具体表现:能熟练运用智慧教育平台及多媒体软件制作高质量课件;在实习实践或科创比赛中,尝试将信息技术融入教学流程,展现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教与学体验的创新意识。
二、学院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
组员:本科师范专业负责人、教务主管、团委书记、辅导员
三、评选名额:2人
四、学院评选细则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受过校院两级纪律处分的不予推荐。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参评学生须获得2次及以上上海师范大学一、二等奖学金;外语能力突出,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计3分,大学英语六级通过计5分。
(三)在校期间,在师范生技能大赛中表现优异。
1.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学科竞赛目录A1、A2类别中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类竞赛获奖,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及其它奖项计10分,有多项获奖可累计,团队奖不计分。
2.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学科竞赛目录B1、B2类别中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类竞赛获奖,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及其它奖项计3分,有多项获奖可累计,团队奖不计分。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教育事业,已经与基础教育一线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计10分。
五、材料申报及提交
(一)申请者需提交一份个人申报表(附件2),紧扣“德、艺、语、技”四维素养框架,结合自身经历,深度阐述对基础教育的理解、从教动机及长期从教意愿,可附佐证材料。
(二)一个展示视频:MP4格式,时长3分钟以内。
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周三)
提交邮箱:1208785946@qq.com
六、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院评定工作小组依据评选细则,按积分择优确认拟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三)学院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校开展后续流程的复核、认定等工作。
七、本办法由美术学院“杨德广砺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3月19日
11.【表格】获奖人(受助人)评价调查表-纸质版.doc
附件2:“杨德广砺志奖学金”申报表.xlsx
附件3:“杨德广砺志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