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毕业创作、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论文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含辅修)》(以下简称“2020届论文工作通知”),现就本学期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毕业创作、论文答辩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根据学校教务处最新通知要求,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于420-51期间完成。毕业创作及毕业论文(设计)初答辩成绩应于57-51317:00录入成绩管理系统,补答辩和缓答辩原则上在五月底前完成,成绩应予68-19日录入完成,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为了不影响毕业资格审核的顺利进行,毕业班师生应充分利用邮件、微信、QQ等网络沟通方式,积极开展远程指导、远程监控、远程考核等组织形式,确保按照学校2020届论文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创作、论文答辩各环节相关工作,实现指导形式有变化,论文质量不下降,工作进度不延误。

二、关于毕业设计、毕业创作应对预案

1.各专业可以根据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毕业设计、毕业创作最后提交的形式,考虑以电子版效果图、手绘构图稿等符合实际创作条件的作品形式为主,专业内调整后的具体要求(如手绘构图稿的数量、大小、绘制程度等),须及时告知毕业班学生,并报备学院。

2.请各专业根据本专业毕业创作、毕业设计两者与毕业论文之间的相关程度,及时做出调整,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进行的,专业内应给予指导性意见,指导教师应与学生沟通,及时调整选题或任务要求,确保学生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请各专业及时做好本专业毕业创作、毕业设计进展的排查工作,对于有条件在家中完成创作(设计)的学生可以提交作品照片,不具备创作(设计)条件的学生请专业内做好统计,统一部署应对预案及提交的要求,确保最后打分的公正性。

三、关于线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1.请各专业最晚于41日前确定本专业此次线上答辩所使用的平台,报学院备案。

2.请各专业最晚于41日前按论文管理规定的人员要求组成答辩组(答辩小组一般至少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工作。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本人指导的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确定答辩形式,安排好答辩秘书等相关人员,报学院备案。

3.请各专业最晚于48日前至少安排一次线上模拟答辩,要求按正式答辩时人员出席情况进行模拟,以测试平台的稳定性,模拟测试情况请报学院备案。

4.答辩前10,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完成后,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电子版)中的指导教师评定部分,客观地提出评价意见,并给出恰当的评定成绩。答辩前一周,指导教师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和《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电子版)交专业负责人。

5.线上答辩的整个过程以及答辩结果应公开透明,并由答辩秘书及时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小组评分表》上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待本专业答辩全部结束后,请各专业最晚于513日前将线上答辩记录、《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上海师范大学历届生、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汇总表》(电子版)和《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分析表》(电子版)一起发送至各专业教务员邮箱

6.其它相关纸质版材料,如: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小组评分表》等,请待返校后以专业为单位交至美院教务办公室。

该通知为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所做预案,如因疫情变化,学校下达新的要求,以致学院部分毕业班教学工作要做出调整,学院将及时予以公告,敬请关注美院主页通知公告栏、智慧校园企业微信号、上师大美院工作微信群等渠道。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318

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毕业创作、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