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美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内容

(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内容)
1、 教学工作
1)全年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情况。
    2011年全年所担任班级、课程、课程量等教学工作情况。
2)教学规范和教学质量
教学规范: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师记分册的运用、试卷质量、考试课程质量分析表等情况;
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价、学校视导员评价等
3)教学研究与创新
   教学研究:教学科研与教改工作、教材编写、获教学成果奖等;
指导学生:指导的学生获得研究课题、指导的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导的学生获奖等;
教学创新等工作:进行双语教学、其他教学研究与创新的工作等。
2、 科研工作
2011年全年所完成的著作、论文、艺术成果【个人画展、入选展览的美术作品(有主办单位的入选证或展出证)、美术作品等】;
获奖成果:包括国家级(含教育部)、省、市级、各行业协会等;
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学术与社会影响:学术兼职、评审专家、学术报告、组织学术会议、参加或组织各类艺术活动、参加校外专业画廊举办个人画展等。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他非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内容)

  根据德、能、勤、绩的总体要求,以考绩为主,德、能、勤含在其工作业绩之中,考核具体分为二大块:A:廉政建设;B:岗位工作。
1、 廉政建设:
熟悉并较好地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廉政建设的规定。
2、 履行岗位职责:
本人所从事工作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责任意识、出勤情况等。
3、 执行工作规范:
是否熟悉政策、规章并能严格执行政策、规章;在执行原则和程序上,能否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程序规范等。
4、 工作创新:
在工作创新方面,是否善于发现、解决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在管理科学研究方面,能否积极学习新的管理知识,研究问题,撰写论文、撰写工作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