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上海市庆祝建国65周年美术作品展暨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上海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展览时间地点:2014年7月4日-7月20日 中华艺术宫
    
二、展览作品件数:260
    
三、展览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综合材料、连环画、漫画、漆画等(设计作品不参加本次展览)
    
四、展览征稿作品相关要求:
  1.本次展览征稿范围为在沪居住、工作的美术从业人员,已参加过上海美术大展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展览,根据中国美协要求,本次展览评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其它种类参加全国美展作者自行投稿)优秀作品送全国参评,第六、七届上海美术大展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获奖作品(在中国美协规定的尺寸范围内)直接由美协送全国美展各展区参评,但不参加本次展览。
  2.作品初评:参评作品初评均以照片的形式投稿,作品照片为10寸,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照片背面填写作者、作品、联系方式的相关信息,初评结束后,原作根据通知送件参加复评。投稿地址:延安西路238号市美协展览部,邮编:200040,联系人:丁设、钱一星,电话:62483450。
  3.参展作品尺寸(含画框): 
  中国画:不小于70×70CM,高不大于240×宽不大于200CM油画:不小于60×80CM,高不大于240CM×宽不大于200CM
  版画:不小于50×50CM,高不大于180CM×宽不大于120CM
  水彩、粉画:不小于54×79CM,高不大于180CM×宽不大于120CM
  雕塑:宽×高不大于200CM,150公斤以下
  连环画:不小于30×30CM 
  综合材料、漆画:不小于50×50CM,不大于200CM×200CM
  4.作品原作收件:2014年6月25日至26日9:30-16:30,
  收件地点为美协创作中心(秦皇岛路32号B栋1楼,联系人:钱一星、罗珺瑛,电话:5512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