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度考核工作布置》精神,规范我院考核机制,对2014年度美术学院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总体布置
(一)考核对象
美术学院所有在编在岗和人才派遣人员。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进行工作考核。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负责。
不列入考核的范围:
1、实习期、试用期等在岗人员,只定评语,不定等第;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本人提出调动,已经学校领导批准,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上不参加考核;
4、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外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参加考核,回国后,派出部门可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确认其考核等第;
6、国内进修学习人员,超过半年以上者参见上述第5条执行。
(二)考核办法
1、行政管理岗考核按《美术学院行政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2、教学科研岗考核按《美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美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考核等第
1、 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的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考核人员10%。
考核为优的基本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品德、教学、科研单项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考核为优。
(2)行政管理岗位:品德、廉政建设、岗位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岗位工作考核为优。
2、 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考核的等第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节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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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备注 |
12月1日 | 维护考核信息 | 徐莹雯 | 考核对象确认 |
12月3日 | 布置(培训)考核工作 | 陆伟 | 网上提交+科研佐证材料+网上反馈 |
12月3日-15日 | 个人网上提交考核表 | 教职工 | 登录、输入、提交 |
教学成果获奖填报 | 教职工 | 佐证材料交沈亦楠审核 | |
科研成果填报 | 教职工 | 科研管理系统、佐证材料交徐立审核 | |
12月16日-18日 | 品德考核 | 周建平 | 评分 |
教学考核 | 梁旻 | 核对、评分 | |
科研考核 | 周朝晖 | 核对、评分 | |
管理考核 | 陆伟 | 管理岗位评分 | |
12月19日 | 学院年度等第评判 | 刘旭光 | 院内公示评优名单 |
12月22日 | 个人反馈 | 教职工 | 教职工确认 |
12月24日 | 明细表、汇总表交人事处汇总 | 徐莹雯 | |
(五)考核与津贴发放
学校年终一次性奖金: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予发放。
二、关于今年考核的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刘旭光、周建平
成 员:陆伟、时 臻、梁旻、周朝晖、赵志勇、赵振清
(二)考核途径
学院所有教职工均实行网上考核。
(三)部分校聘岗位人员教学、科研的免考核
1、按照新的考核办法,教师科研人员的科研与学科建设任务只作聘期考核,2014年度不是聘期考核年度,相关人员只填报完成的科研与学科建设任务,作为学院综合考核结论的依据之一,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专项考核。
2、根据学校信息化标准建设要求,也为了提高我校科研管理数字化建设水平,减少重复劳动,实现数据共享。为今年考核系统中,科研相关信息将从科研管理系统(社科、科技)中获取,如果科研信息不全,可以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