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2014年美术学院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度考核工作布置》精神,规范我院考核机制,对2014年度美术学院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总体布置
(一)考核对象
美术学院所有在编在岗和人才派遣人员。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进行工作考核。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负责。
不列入考核的范围:
1、实习期、试用期等在岗人员,只定评语,不定等第;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本人提出调动,已经学校领导批准,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上不参加考核;
4、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外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参加考核,回国后,派出部门可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确认其考核等第;
6、国内进修学习人员,超过半年以上者参见上述第5条执行。
 
(二)考核办法
1、行政管理岗考核按《美术学院行政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2、教学科研岗考核按《美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美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考核等第
1 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的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考核人员10%。
考核为优的基本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品德、教学、科研单项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考核为优。
(2)行政管理岗位:品德、廉政建设、岗位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岗位工作考核为优。
2 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考核的等第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节点安排
 
间节点
工作内容
负责人
备注
12月1日
维护考核信息
徐莹雯
考核对象确认
12月3日
布置(培训)考核工作
陆伟
网上提交+科研佐证材料+网上反馈
12月3日-15日
个人网上提交考核表
教职工
登录、输入、提交
教学成果获奖填报
教职工
佐证材料交沈亦楠审核
科研成果填报
教职工
科研管理系统、佐证材料交徐立审核
12月16日-18日
品德考核
周建平
评分
教学考核
梁旻
核对、评分
科研考核
周朝晖
核对、评分
管理考核
陆伟
管理岗位评分
12月19日
学院年度等第评判
刘旭光
院内公示评优名单
12月22日
个人反馈
教职工
教职工确认
12月24日
明细表、汇总表交人事处汇总
徐莹雯
 
 
 
(五)考核与津贴发放
学校年终一次性奖金: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予发放。
 
二、关于今年考核的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长:刘旭光、周建平
 员:陆伟、时 臻、梁旻、周朝晖、赵志勇、赵振清
 
(二)考核途径
学院所有教职工均实行网上考核。
 
(三)部分校聘岗位人员教学、科研的免考核
1、按照新的考核办法,教师科研人员的科研与学科建设任务只作聘期考核,2014年度不是聘期考核年度,相关人员只填报完成的科研与学科建设任务,作为学院综合考核结论的依据之一,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专项考核。
2、根据学校信息化标准建设要求,也为了提高我校科研管理数字化建设水平,减少重复劳动,实现数据共享。为今年考核系统中,科研相关信息将从科研管理系统(社科、科技)中获取,如果科研信息不全,可以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