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发布的《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的工作通知》,美术学院特制定本方案,将转专业工作细则、实施程序、标准等向学生公布,增强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我院在组织转专业考核时注重学生的专业核心素养、学习潜能、专业认同和个性发展等因素。
一、转专业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周朝晖
副组长:赵志勇
成员:王剑锋、李储会、佘松、何振浩、吴嘉琪、陈新业、刘培盛、高紫薇、沈华、唐喜喜。
二、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1.转专业对象
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2020级学生。
2.转专业范围
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已有过转专业报名记录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特殊招生形式对应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三、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原则上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第一学期所学专业课程总分排名在原专业(方向)的前40%之内。
四、工作进度
4月13日-4月16日:教务处公布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公布工作细则及计划、并开展线上咨询;(美术学院选课咨询QQ群:871086374,进群密码64322000)
4月17日-4月25日: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不需要线下递交报名表和成绩单,报名网址:http://course.shnu.edu.cn
4月26日-4月30日: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上报教务处(网上审核);
5月6日-5月10日:教务处公布考核学生名单,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
5月10日-5月21日:学生复习准备。
5月24日-6月4日:转专业考核。各专业根据实施细则内的考核方式进行线上或线下考核。
6月7日-6月11日:学院评价并公布考核合格名单。
6月14日-6月18日:学生、学院双向选择(意愿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学院公示名单。
6月21日-6月25日:教务处公示及公布录取名单;处理学籍异动、培养方案绑定、独立批次退补选选课准备。
6月28日-7月2日:学生进行教学实践周及秋季学期课程的网上退补选工作。
五、流动名额
根据目前美术学院2020级各专业学生人数,确定此次各专业计划招收人数如下:
专业 | 计划招收人数 |
雕塑 |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中国画 |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绘画 |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美术学(师范) | 3(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视觉传达设计 |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环境设计 |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产品设计 | 1(转入人数须等于或小于转出人数) |
六、特别说明
1.凡被学院拟录取的学生必须且仅能确认1个最终志愿,录取阶段结束后不得再次调整。(注:网上可查询两个志愿拟录取情况)
2.被录取的学生须在网上进行秋季学期课程的退补选工作。
3.被录取的学生若无法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开学一周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转回原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开学第四周前办理课程的退补选工作(选课若遇问题,可向开课学院教务员咨询)。
4.被录取的学生进入新专业后,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若原专业修完的相关课程符合《课程替代管理办法(实施稿)》规则,可申请做课程替代,以抵充新专业培养方案一年级的相关课程。若被录取学生符合《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中免修或免听要求,补修新专业一年级课程时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免修或免听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参照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学习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