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关于申请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经学院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美术学院拟推荐以下7位同学申报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李梦茹、孙星宇、罗鑫平、曹玲玲、荣康、薛海琦、高嘉雯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21-64322503 薛老师
美术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