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若干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作为监督员,分别进驻各专业复试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3.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专家库建设,在校纪委的监督下,按专业随机抽取校内外专家成立复试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确定复试小组组长。
4. 遴选若干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参与复试的考务工作。
5. 学院对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要求。
三、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130100艺术学 | 美术史论 | 7人 |
设计理论 | 2人 |
135600美术与书法 | 油画(全日制) | 23人(含推免生2人) |
油画(非全日制) | 1人 |
书法(全日制) | 8人(含推免生1人) |
书法(非全日制) | 3人 |
国画人物(全日制) | 5人 |
国画人物(非全日制) | 2人 |
国画山水(全日制) | 6人(含推免生1人) |
国画山水(非全日制) | 1人 |
国画花鸟(全日制) | 1人 |
综合材料(全日制) | 11人 |
艺术管理(全日制) | 11人(含推免生1人) |
艺术管理(非全日制) | 3人 |
美术教育(全日制) | 9人(含推免生3人) |
美术教育(非全日制) | 3人 |
135700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全日制) | 16人 |
视觉传达设计(非全日制) | 2人 |
环境设计(全日制) | 12人 |
环境设计(非全日制) | 2人 |
产品设计(全日制) | 6人 |
产品设计(非全日制) | 3人 |
四、复试比例与复试分数线
按教育部要求,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符合A类考生普通国家线要求,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发布)。
五、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2025年3月30日全天,线下复试。
六、复试地点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东部美术楼、西部美术学院艺术设计教学楼
(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学院官网http://fineart.shnu.edu.cn后续信息发布。)
七、复试内容
1. 复试分为专业考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
2. 复试内容、参考书目、软件要求等详见《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流程
1. 学院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通知方式与考生联络,告知复试相关安排。
2. 复试前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等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发布,学院也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
3. 2025年3月30日,考生参加各学科及专业方向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按各学科及专业方向进行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以上各环节都将录音录像。
九、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工作
1. 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含推免生)将在学院官网(http://fineart.shn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在职身份。如无法提供,不予录取。
十一、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 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 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 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 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院咨询电话:021-64324279
考生咨询邮箱:jincan@shnu.edu.cn
附: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美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入围名单.pdf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