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关于申请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经学院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美术学院拟推荐以下5位同学申报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荣康、薛海琦、高嘉雯、王振、薛申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21-64322503 薛老师
美术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