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安排
请各专业于4月15日前上报答辩时间和地点。
二、成绩汇总和工作总结上报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请务必于5月3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以免影响毕业资格审核;并于5月7日前将下述材料(书面稿+电子稿)报学院教务办公室(绘画、中国画——高紫薇;美术学、雕塑——唐喜喜;视传、环境、产品——沈华):
(一)《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填表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学号、姓名和性别等学生基本信息要正确。
2.专业名单要准确。休学学生不列入名单,历届生和留学生成绩另表汇总。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注意优良比率控制。未完成的人数,不纳入优良成绩比率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4.“最终成绩”栏请勿使用公式。
5.对未完成论文(设计)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
6.论文来源及相应代号(可多选)如下:
A.来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F.来源于社会调查 |
B.来源于实验 | G.来源于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 |
C.来源于实习 | H.来源于教师科研项目的子课题 |
D.来源于参加的学科竞赛 | I.由教师制定论文选题 |
E.来源于工程实践 | J.其他来源。 |
(二)《上海师范大学历届生、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汇总表》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分析表》
请在工作总结中简要撰写各专业的重复率检查情况。
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推荐
今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分专业推荐、学院评定和学校复核三步。
(一)专业推荐要求
1.在当年总评成绩达到90分、重复率检查不超过20%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遴选,名额一般不超过专业内应届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4%。
2.推荐的论文符合学校要求的写作规范,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二)学院评定要求
1.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定工作。
2.结合学院人数及上一年度推优评审情况我院本届可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篇数为6篇。
3.与毕业论文直接关联的内容曾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且学院评定成绩为优的论文,可直接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占学院推优额度。须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稿件录用通知。
4.学院评定完成后,请于5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
(2)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
以“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命名。只交论文部分,包括: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附录。诚信申明、选题登记表和指导记录表等无须上交。
(3)2021届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电子稿:以“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命名;纸质稿:按电子稿顺序整理。
(三)学校复核
教务处复核,并最终认定。经认定不予优秀的论文(设计)篇数,将在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优秀论文额度中作扣除。
四、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补、缓答辩汇总表上报
补、缓答辩完成后,请于6月28日前将《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补、缓答辩汇总表》的书面稿和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注意凡补、缓答辩成绩请做在《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补、缓答辩汇总表》中;不建议在5月3日前将补、缓答辩成绩输入成绩库。
2021年4月8日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分析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历届生、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补、缓答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