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美术学院学子积极提升专业水平,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优秀人才。现开展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宁美校奖学金的申请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取得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且规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内,仅可获评一次长宁美校奖学金。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1.奖学金名额:共20名
2.奖学金金额:每人3000元
三、申请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学习勤奋、善于创造,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专业优异;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优先推荐评选;
申报的各类成果,申报人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上海师范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在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上一学年任一课程初试成绩不合格者;
学术行为或学位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者;
曾有过违反校纪校规,受校院纪律处分者;
除贷款外等特殊情况,有拖欠学费行为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2024年11月3日18: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2024年美术学院长宁美校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微信扫码提交至小程序。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确定符合评审条件进入答辩环节的名单。
3.现场答辩。学院邀请捐赠方代表、学院主要领导、相关领域专家、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分,评选出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宁美校奖学金获得者。
五、其他注意事项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资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资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2024年美术学院长宁美校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