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外出考察、写生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21-02-26  作者:    浏览次数: 431 


为保证学院外出写生和艺术考察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院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工作流程

 1.带队教师需事先提交外出艺术实践或考察的工作计划,内容包含写生路线、外出时段、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汇报形式等。

2.带队教师须提前两周在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中进行“集体外出申报”,并在汇联易APP中填写“出差报告单”,全部审批通过后方能实施外出教学活动,之后全程须使用公务卡消费,并保留好有上海师范大学抬头的发票、具体明细单据、农行公务卡POS单、火车票、机票及登机牌。

3.外出艺术实践与考察应按教学大纲规定执行,整个教学过程一般应包含出发前准备、在外的教学实践、回校后总结汇报三个阶段。出发前带队教师应发放《家长告知书》,并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宣讲工作;外出期间,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团队,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后果及学院的纪律处分;回校后,应认真总结,并以展览等形式汇报教学成果。

4.研究生外出艺术实践或考察应参照导师组或MFA班经费包干实际情况实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根据导师组或MFA班学生当年账户额度从严控制。本科生外出艺术实践或考察费用由学生自己负担。

二、补贴标准及报销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教学要求及教学成果汇报

1.出发前准备期间,带队教师须向学生详细说明写生期间的教学安排和要求;

.在外写生期间,带队教师须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对学生的作业要求,须有现场教学指导和作业讲评;

.课程结束后,应以线上或线下展览等形式汇报教学成果。

四、确有特殊原因,或本人、家长出于安全考虑,无法赴外地写生、考察的同学,经带队老师同意,填写《留沪完成考察、写生课程学习申请表》,报请教学院长批准后,可留在上海完成等量学习任务。

五、如某一教学班有三分之一(含)以上同学不去外地写生、考察,则该班级取消外出计划,留在上海完成教学任务。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