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相关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 2017-03-01  作者:    浏览次数: 196 


一、发放对象

应届非师范专业本科生

二、发放清单:本科生专业实习手册

三、发放时间

学院专业实习动员大会后,专业完成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在教务系统中上传后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完成审核。

四、发放主体

学院教务部门根据应届非师范专业人数,结合专业具体实习开展实际情况发放给各专业相关老师,请相关老师及时发放给学生,并做好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等相关材料的教务处网站上传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工作小组,对专业实习工作成效进行有效管理。

2.请务必有效合理开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安排尽可能多的学生前往基地单位进行实习。

3.请专业实习负责老师及教务老师严格按照专业实习规定及专业实习工作流程来完成专业实践教学工作。

4.对专业实习学生,学院要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实习成效。

5.《本科生专业实习手册》中最后一页的专业实习评定表分成实习单位评定和学院评定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实习单位填写认定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实习手册一并返回学校,第二部分由学院的实习带教老师、专业负责人进行认定填写,最后本页原件将归入学生档案。请务必提醒学生切勿遗失。

6.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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