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是指从事本学院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教学、研究,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等工作相关的教师,主要包括: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育见习、美术教学实践、美术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等课程的校内专任教师及校外兼职教师。本细则以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为指导,对标国家师范类专业标准制定。
专职教师:
(一) 积极承担美术学院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导等工作。
(二) 指导学院师范生参加各类竞赛、完成毕业论文、第二课堂教育实践等。
(三) 积极参与师范专业建设,投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承担教改或教研项目,参与教育实践应用性课程的开发。参与师范专业认证,配合专业负责人完成数据收集填报、材料整理、自评报告撰写等工作。
(四) 与基础教育建立紧密联系,积极参与上海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熟知基础教育本学科的改革动向。
(五) 专注个人教学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学发展研修,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六)指导、管理师范生教育见习、研习、实习。指导教育实践基地的师范生实习,了解学生教育实习进展、存在问题,解答师范生教育实习中的疑惑,为师范生教育实习成长制定有针对性计划。
(七)与上海基础教育紧密联系,合作开展教研项目,完成项目研究,撰写研究报告。完成基础教育相关调研报告,撰写并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兼职教师:
(一) 参与师范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参与研讨、论证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制订,以及学科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设置。
(二) 参与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体系建设与实施。研讨、论证教师教育课程建设方案,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师教育课程授课任务;研讨、论证专业教师教育实践体系建设方案,指导专业教育实践具体实施。
(三) 参与卓越教师本硕一体融合式培养。作为校外导师,从师德培养、职业情意、专业发展等方面带教本硕一体融合式培养学生。
(四) 联合开展教师教育改革研究。与高校教师共同开展课题研究,精研教育理论,提练教育思想。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