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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师行为准则

发布日期: 2019-12-02  作者:    浏览次数: 17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主体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加强二级学院师德师风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方向正确,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在课堂教学中确保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艺术观,抵制和杜绝极端个人主义。

3、把教学工作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教学计划和教学秩序,按照课程大纲讲授与教学。

4、热爱教师岗位,坚持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效果。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创作水平,杜绝固步自封,不思进取。

5、按时上、下课,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并准备好教材、教具及授课使用资料。授课时使用文明语言。

二、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1、尊重学生人格和权利,热情帮助学生解放思想,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

2、从严执教,在各教学环节中严格要求学生,反对教学松散,不负责任。

3、在教学、创作中坚持正确思想导向,把思想教育融入教学、创作和管理中。

4、廉洁从教,不利用教师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三、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1、热爱学院,关心集体,严于律已,乐于奉献,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反对个人利益至上。

2、维护集体名誉,不做有损学院和部门名誉的事情。

3、尊重同事,关心宽容,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散布、传播有损他人名誉的言论,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

四、加强修养,为人师表

1、提高文化品位,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错误思想和庸俗作风。

2、文明执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3、遵守纪律,执行学院管理规定,杜绝散漫无序。

4、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912